残疾人个税减免标准如下:
1.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等级为一、二、三级的残疾人;
2.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元的减征100%,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减征50%,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%;
3.残疾程度为轻度,即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等级为四级的残疾人;
4.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等级为七至八级的伤残军人,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中度残疾人的50%计算。
对于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,具体减免幅度可能因地区和企业情况而异,建议咨询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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