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额=当期销项税额-当期进项税额-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。
其中,销项税额=不含税销售额×适用税率,不含税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(1+增值税税率)。
请注意,具体计算方法可能会因政策或地区等原因而有所不同,建议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会计以获取详细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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